近日,网上有大量消息称,“据知情人士透露,中国央行将在未来几个月内正式推出数字货币,初期将向中国工商银行(601398,股吧)、中国建设银行(601939,股吧)、中国银行(601988,股吧)、中国农业银行(601288,股吧)、阿里巴巴、腾讯以及银联七家机构发行。一旦这一数字货币如期推出,中国央行将成为全球范围内首个正式发布数字货币的央行。” 央行数字货币进展情况今年以来备受市场关注,尤其是在今年8月2日,央行在2019年下半年工作电视会议中强调,要加快推进我国法定数字货币(DC/EP)研发步伐,跟踪研究国内外虚拟货币发展趋势。 在此背景下,如此煞有介事的一则消息迅速在网络上流传开来。证事听君注意到,许多媒体和大V都转载了该消息。 但是,这个消息被“盖章认定”为假消息——由中央网信办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主办、新华网(603888,股吧)承办的的中国互联网联合辟谣平台向央行进行求证并获悉,上述网传数字货币推出时间及参与机构等均为不准确信息。 
图片来源:中国互联网联合辟谣平台 央行年内已经进行四次辟谣 本次已是央行年内第四次进行火速辟谣。证事听君先带各位看官回顾一下前几次事件。 第一次: 今年3月29日,微信朋友圈、微博中传出一条“央行将于4月1日下调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的消息。 当晚,央行就在官方微博发布声明进行辟谣,此为不实消息。不仅如此,4月2日,央行微博转载的中国金融新闻网评论文章《成方街时评:给金融市场上的造谣者提个醒》中透露,央行也已就此事正式致函公安机关,请就此次编造发布虚假信息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图片来源:央行官方微博 第二次: 今年4月23日,有市场传言称,央行4月25日起拟对部分农商行及农信社等农村金融机构定向降准1个百分点。 据央行旗下媒体《金融时报》报道,央行方面称该消息不属实,央行目前并没有新的定向降准政策。 第三次: 8月初,网上有消息称“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2019年8月10日起,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和存款基准利率”。 8月7日央行官方微博发布消息指出,此为不实消息。人民银行已向公安机关报案。 
图片来源:央行官方微博 火速辟谣背后透露出一个重要信号 今年的前两次谣言,都是关于降准,且发生在一个月内;第三次谣言是关于降息,也是聚焦流动性释放。央行对于相关谣言均及时回应予以澄清。 有分析人士指出,央行及时回应市场关切,显示了央行把维护金融市场稳定和金融秩序稳定放在更加重要的地位,将会不遗余力、坚定地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心。这也表明央行在降准等重大金融决策上更加谨慎,将会按照既定的货币政策来调控金融,将会更加让货币政策与宏观经济政策目标相一致、相协调,不会因为受到其他因素的干扰而变动货币政策节奏。 今年以来,今年以来,我国货币政策始终坚持稳健的基调,根据经济增长和价格形势变化及时预调微调。从央行5月份实施的三步走定向降准,9月份实施的全面降准与定向降准并举,以及在多国降息趋势下央行仍“以我为主”不盲目跟随降息中得以体现。 事实上,坚持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松紧适度且及时预调微调也将是后期的政策主旋律。央行货币政策司司长孙国峰:下一阶段人民银行将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密切监测国内外经济金融形势的变化,根据中国的经济形势、价格变化及时进行政策预调微调,保持市场流动性合理充裕,保持利率水平合理稳定。 编造传播虚假金融信息属违法行为 网络无边,法律有界,任何事情都必须在法律的框架下进行,在网络发布信息也不例外。我国法律对于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有明确的规定和罚则。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中规定,对有下列行为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其中行为之一,就是利用互联网编造并传播影响证券、期货交易或者其他扰乱金融秩序的虚假信息。 若此类行为造成严重后果,便构成犯罪,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一条:编造并且传播影响证券、期货交易的虚假信息,扰乱证券、期货交易市场,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4修正)》第七十八条:禁止国家工作人员、传播媒介从业人员和有关人员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扰乱证券市场。禁止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证券业协会、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证券交易活动中作出虚假陈述或者信息误导。各种传播媒介传播证券市场信息必须真实、客观,禁止误导。 据媒体报道,“央行将于4月1日降准”这一假消息的造谣者在8月底时已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这也证明了,网络不是法外之地,造谣必被严惩。 (编辑 刘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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